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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 苑廣闊廣西
  新《老年人權益保護法》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子女應當經常看望老年人。13日,記者走訪南京點將台社會福利院發現,新法實施一年了,常來探望老人的子女依然常來,不來的依舊不來。為此,該院規定了子女定期探望的底線,如果做不到,老人便不能入住,這種做法在南京的養老機構首開先河。
  子女一個月至少要來養老院看望父母一次,否則養老院不予接收。面對南京市這家養老院有些另類的規定,很多網友可能會覺得難以理解,因為在他們看來,只要子女為老人按時交夠了養老費用就行了,養老院何必多管閑事。再者,養老院提出這樣的要求,萬一讓一些感覺難以做到的子女打了退堂鼓,豈不是影響了養老院的入住率,這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嗎?
  錶面看上去,這家養老院關於子女看望老人的“探親底線”規定,只會給自己在管理上增加麻煩,卻不會為自己帶來什麼好處。但“探親底線”體現出養老院那份難得的社會責任感,也是對子女與父母親情的一種善意呵護,值得充分肯定。這樣的規定,看似充滿了強制性,但何嘗不是對子女的一種善意督促與提醒?經常看望父母本是天經地義之事,卻需要由養老機構來提醒子女,單單是看了協議上這樣的條款,就足以對一些子女產生情感上的震動。
  另一方面,對那些孝德意識欠缺,孝德行動更欠缺的子女來說,即便是因為養老院這樣的規定而“不得不”每月都來探望父母,對父母也是莫大的慰藉,久而久之,也許還能習慣成自然,改善子女和父母的關係,培養父母和子女的感情,進而讓子女把之前的“不得不”變成一種自覺自愿自發的行為。畢竟這樣的規定本身,就是對子女的一種督促和引導,子女如果連一個月探望父母一次都做不到,那真該好好反思一下自身的孝德意識與做人良知了。
  人們在對“常回家看看”入法充滿期待的同時,也有一些質疑與擔憂,比如它的現實可操作性問題。而在多數網友看來,要想讓“常回家看看”具備現實可操作性,最終還得依靠為人子女者的道德自覺與孝道意識的喚醒。而南京市這家養老院規定“探親底線”的做法,正是對子女的一種道德引導和孝德意識的喚醒,恰好為督促子女“常回家看看”找到了一種有效的方法。
  “探親底線”是在提醒我們,不管對於為人子女者,還是各類養老機構,弘揚孝道意識,倡導孝德理念,都不應該只停留在口頭上,現實中,有很多方法是可以落地的。養老院、敬老院、福利院等機構,利用自身便利條件,利用能夠接觸為人子女者的機會,為父母和子女搭建一座情感橋梁,這不僅是善舉,而且也一定會促進養老院的聲譽,一個如此在乎老人幸福的養老院,也一定會贏得不錯的經濟效益。如果當地有養老協會,真心推薦“探親底線”成為行業的普遍底線。  (原標題:“探親底線”應成為養老院的普遍底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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